来源:西安经济纠纷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tsjtsgls.com/ 时间:2023-07-18 15:07:22
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?接下来将由天水经济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天水经济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1、支付转让型
企业采购时,以第三方债权作为付款支付给卖方。卖方收到应收账款,但对方债务人不是买方,而是第三方,原与买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。
2、债务重组转让
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协商债权转让。与上一类不同,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,或者债权转让不同时发生。此外,重组后的交易只是重组的结果,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。这种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按照《债务重组准则》进行。
3、非货币交易的转让伴随着非货币交易的转让
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,包含部分应收款项。此时,应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,以确认是非货币交易还是货币交易。
4、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
转让应收账款时,转让人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。例如,以应收账款为抵押的融资表面上转让给贷款人,但融资时不确定应收账款是否能收回。因此,对于转让人来说,这是一项或负债
2、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?
债权与债务的区别:
1、债权是民法权利,债务是民法义务;
2、享有债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,即债务人是否有某种行为;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某种行为。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。
债权是权利人因合同、侵权、无故管理、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,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。 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天水经济纠纷律师,天水经济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