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西安经济纠纷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tsjtsgls.com/ 时间:2014-10-20 15:10:14
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如东“4·17”酒后撞人逃逸致人死亡案,昨天有了最新进展,如东东信典当行老板、肇事者陆华,因犯故意杀人罪,被当地公安机关执行逮捕。
警方查明,17日20时40分许,陆华酒后驾驶一辆别克,由南向北行驶至如东县掘港镇人民南路南闸大桥北端,与骑自行车下夜班的女工申秀兰发生交通事故,轿车随后将申秀兰连人带车推行155米后逃离现场。次日凌晨,申秀兰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此案经本报等媒体报道后,迅速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,更有人指出陆华已明显涉嫌故意杀人,一时间,检察院以何罪名将陆华逮捕并公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鉴于此案引起的重大影响和强烈关注,为进一步查明案情,如东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,深入开展调查走访、检验鉴定和侦讯审查工作,以使案件定性更加准确。现查明,陆华当晚系醉酒驾车(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3毫克/100毫升),驶至事发地点,明知发生事故撞到他人仍强行驾车逃离现场,将受伤人推行150多米致其死亡,已涉嫌故意杀人,且案发后叫其妻子“顶包”,性质恶劣,社会反响强烈。
4月24日,如东县公安局经当地检察院批准,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陆华执行逮捕。